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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护品牌促发展】包装设计“抄作业”小心被罚!半岛体育官方网站

发布时间:2023-04-27 09:52:53  点击量:

  一些“老字号”“老品牌”已经打开市场,群众认可度高,若是能借他们包装的“东风”,省心又省力,岂不美哉?然而,真的可以这样做吗……

  本期我们以“原告某味精厂与被告某食品公司、某超市著作权权属、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”为例,讲解著作权相关法律知识。

  2017年,福建省版权局对某味精厂所申请的美术作品进行登记,登记作品名称:双塔纯味精包装袋。2005年,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道的《双塔牌味精》文章刊载了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图案。某食品公司生产、某超市销售的“双龙”牌味精采用了与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高度相似的包装,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。某味精厂遂诉至晋江法院,请求判令:某食品公司、某超市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等侵权行为,赔偿其经济损失等共计15万元。

 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,1、某味精厂的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已进行作品登记,且在2005年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即已体现使用于双塔味精包装上,依法认定某味精厂系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。将“双龙纯味精”与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外观包装进行比对,二者在设计要素、构图布局、色彩搭配等方面基本一致,构成实质性近似,某食品公司的行为已侵害了某味精厂的著作权。2、某味精厂业的双塔味精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,某食品公司使用在双龙味精包装上的“双龙纯味精”与“双塔纯味精包装袋”已构成实质性近似,且使用在同种商品上,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  晋江法院依法判令某食品公司的赔偿数额为100000元,某超市对其中5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  法官告诫大家,“盗图包装”是一种典型的“抄袭”“搭便车”行为,不良商家为规避侵权责任,往往采取注册商标、作品登记等方式混淆视听,披“冒牌外衣”,以营销为利剑,借势销售只能带来短暂的收益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扰乱市场秩序,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
 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;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,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,予以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、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、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  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三)未经表演者许可,复制、发行录有其表半岛体育官方网站演的录音录像制品,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四)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五)未经许可,播放、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、电视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六)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,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,故意制造、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、破坏技术措施的装半岛体育官方网站置或者部件的,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七)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,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、版式设计、表演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、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,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、版式设计、表演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、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,仍然向公众提供的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:

  (一)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;

  (二)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(包括简称、字号等)、社会半岛体育官方网站组织名称(包括简称等)、姓名(包括笔名、艺名、译名等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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